本會會員分下列七種:
一.榮譽會員:本會會員年滿四十歲,對本會具有卓越貢獻或重大學術成就者。
二.永久會員:一次繳納十年會費之個人或團體。
三.團體會員:以團體名義加入本會為會員者。
四.贊助會員:贊助本會經費之個人或團體,在贊助之年度內為本會贊助會員。
五.個人會員:以個人名義加入本會為會員者。
六.學生會員:大專院校或相關科係在校修業之學生。
※凡報名參加本會舉辦之中華民國液態晶體年會暨研討會者,可以依報名身分成為本會新年度之個人會員及學生會員,會員有效期限為1年。
※贊同本會宗旨之團體及個人永久會員,經本會會員介紹,填具申請書,提經理事會議通過,並繳納會費者,亦得加入本會會員。
團體會員代表名額:
一.認繳常年會費新台幣壹萬伍仟元者,推派代表一人。
二.認繳常年會費新台幣肆萬伍仟元者,推派代表二人。
三.認繳常年會費新台幣柒萬伍仟元者,推派代表三人。
四.認繳常年會費新台幣拾伍萬元者,推派代表四人。
※以上代表姓名,應於大會時通知本會立案存查,如有異動,應通知本會變更登記。
更新日期:2019-09-2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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